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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8 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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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10.1中的第8章 设备实施中规定:
8.1 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CSSD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
于此可见,对于清洗槽的数量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任务和工作量是唯一需要考虑的因素。任务和工作量的前提是”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程序“。
如果是3个槽,可以简单地满足手工清洗的3个步骤——清洗、消毒、漂洗(这需要不断的加水、排水,耗费时间)
如果是5个槽,就可以把上述简单的三个步骤细化——预洗、酶洗、漂洗、消毒、漂洗+终末漂洗(当然,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用途)
其实,设备数量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问题,主要是解决”工作效率“,即,质量管理中的”人、机、料、法、环“中的”机“是也。从极限的角度考虑,一个水槽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要完成规范中规定的任务)需要较长的”排队“时间而已。
在有关设备设施配备数量的问题上,以下几个要素综合考虑:
①任务和工作量(即,按照规范要求的步骤进行作业,每班次需要处理的工作量需要多少设备设施与之配套才合理)
②满足所有的工作流程(规范规定的步骤/程序)
③工作区域的面积(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配置工作中所必须的所有设备,不能因一种设备配置较多而挤压另一种必须设备的空间)
④兼顾医院未来的发展(医院发展了,工作量必然加大,设备不足时需要改扩建。好多医院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以上,仅仅是我自己的看法,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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