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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属于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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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老师:
    我们医院现在有一例重度烧伤的患者,患者入院时诊断:特种重度烧伤80%,患者入院后由于家属不配合,入院后进行抗休克、补液、抗炎治疗,但烧伤创面未能进行切痂、皮移植术、敷料皮敷术,家属擅自采用中药一直湿敷,不配合治疗,现患者出现创面感染、败血症;个人认为不属于院感,患者需然是在医院发生感染,但是家属的不配合治疗,并且还创造条件让细菌滋生,而且我们医院医务人员未对创面进行任何的操作。不知看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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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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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仍旧属于医院感染

家属不配合虽然是造成医院感染的原因之一,但是院方也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个人看法是:家属就这个感染造成的后果而进行诉讼的话,医院应该不会承担太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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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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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诊断标准:住院患者,入院48小时以后发生的感染属院内感染。
至于谁的责任,不能与感染诊断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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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烧伤病房是不应该有家属陪护的,怎么会擅自用药?本人认为病房管理有问题,极易发生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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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现在的烧伤病房,目前没有无陪,这病人没有进重症监护;包括主管医生、科主任、医务科领导都找了家属谈话,并留下了书面证据,家属根本不予理查;坚持把病人放在医院,还是我行我素,并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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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GLYT


    根据病例资料,应该是医院感染。病人烧伤面积如此之大,极易发生院内感染,应该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虽说家属不配合治疗,但我个人认为,如果真打起官司来,可能医院不见得有理,医师、护士,应该将后果给予充分说明,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不能听家属摆布,即使家属签了字,在法律上不一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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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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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谁的过错,但发生院内感染是事实。前期对病人家属思想工作没做好,没有把厉害关系告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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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医院感染

家属不配合虽然是造成医院感染的原因之一,但是院方也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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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不是单指医院方造成的感染,它也包括由病人方造成和由病人倍客方造成的感染,由病人方造成和由病人倍客方造成的感染属医院感染,由医院方造成的感染属医源性感染(也在医院感染范畴内)。因此,贵院的这例患者属医院感染,但不属医源性感染。在打官司的时候这点非常重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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