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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2007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卫生部近日印发《2007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今年仍将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
据介绍,2007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的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二是对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在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方面,2007年卫生部将组织5次全国性专项整治活动。职业卫生方面将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煤尘、高毒、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等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还将对2006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今年检查中发现防护不合格的放射防护器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要定期向社会通报。生活饮用水方面将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市政供水、自建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卫生管理情况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公共场所卫生将监督检查游泳场(馆)水质、美容美发场所用具、洗浴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和游泳场(馆)、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传染病防治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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