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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器复用保存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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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1: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手榴弹 于 2012-11-30 23:02 编辑

透析器复用处理应在什么条件下保存?有的在4°冰箱,有的在常温下。保存的条件和使用寿命有关联么?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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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1: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20°常温保存.主要考虑到温度对过氧乙酸消毒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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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1: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mache 的帖子[/h1]


可复用的透析器复用需要消毒剂灭菌或高水平消毒,将消毒剂灌满透析器的水室和血室,在以下条件下存放。

消毒剂            浓度(%)        最短消毒时间及温度*        消毒有效期(天)**
福尔马林               4                      24小时,20ºC                   7
过氧乙酸           0.25~0.5%             6小时,20ºC                   3
Renalin                 3.5                   11小时, 20ºC                 14~30

*复用血液透析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最短消毒时间消毒后方可使用。
**超过表中所列时间,血液透析器必须重新消毒方可使用。

过去(2004年以前)许多省市的标准中,规定将复用的透析器放在冰箱内保存,是一个误区灌装消毒液的透析器决不能在在4°C冰箱内存放。因为消毒剂消毒的效果受温度的影响,以过氧乙酸为例,用液体浸泡消毒在10°C以上影响不明显而10°C以下特别是0°C以下,消毒效果明显下降,使用浓度需提高一倍以上。且配好的过氧乙酸溶液不稳定,易分解,其使用时间不超过3天。

[ 本帖最后由 隐秀 于 2009-3-26 22: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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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1: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3 隐秀 的帖子[/h1]


非常感谢。但是不知道老师的资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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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1: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4 mache 的帖子[/h1]


列表的内容出自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过氧乙酸使用注意事项出自杨华明《医院消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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