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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che 于 2009-7-22 07:29 编辑
昨天下午,医院协会召集部分专家对我省即将出台的三级医院评审细则进行最后一次修改,从中看到医院感染管理部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尽管大的框架已经不能修改,但是我认为这毕竟是我省医院今后工作的风向标和指南性的东西。应该慎重。比如说,我提出,“三级医院必须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低温灭菌设备且能够满足医院正常工作运转需求。”因为我看到,多少家大大小小的医院根本没有这样的设备,那他的某些精密设备怎么灭菌呢?其中还有一些“定期”要做的工作。我想应该把定期的概念予以明确,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都是定期啊!让检查评审的人员无法掌握!还有一些环境卫生学监测的问题,不要要求每月进行,应该是在需要时才做!特别是血透室部分,发现了许多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有的地方明显违背相关的规范内容,比如透析管路的清洗消毒和复用的问题,我们国家根本没有可复用的管路啊!我有些茫然。尽管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仔细思考,从文字到内容,但是我不敢确定领导会采纳我的修改建议。
如果今后大家看到相应的条款,无论采纳与否,请相信,我在努力去做!但是个人影响力有限!这也是我们日常工作中大家的共同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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