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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蒸汽灭菌器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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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老师压力蒸汽灭菌器索取哪些证件?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产品注册证了,还要索取卫生评价报告吗?



上一篇:这个注册证件是否有效?下一篇:求助:500ML包装的皮肤消毒液开启后有效期应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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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静思语


17楼的回复更经典与直接。 

发表于 2017-9-16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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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
    为加强取消许可的消毒产品的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卫生安全评价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1月1日前已上市的相关消毒产品未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应尽快按要求补做卫生安全评价。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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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不需要取得产品卫生许可的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的卫生安全评价:
(一)紫外线杀菌灯。
(二)食具消毒柜(限于符合GB17988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的产品)。
(三)压力蒸汽灭菌器。
(四)75%单方乙醇消毒液。
(五)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
(六)抗(抑)菌制剂。
(七)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不需要进行产品卫生许可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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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条       卫生安全评价检验应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紫外线杀菌灯、压力蒸汽灭菌器、食具消毒柜等消毒器械产品首次上市前的电器安全性能的测定应在市级以上具有法定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方法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或相关国家标准的方法进行。

第九条       消毒产品检验报告的卫生安全评价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三)确定紫外线杀菌灯、食具消毒柜、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卫生质量符合GB 19258《紫外线杀菌灯》、GB 1798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GB 15981《压力蒸汽灭菌器》等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确定紫外线杀菌灯、食具消毒柜、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卫生质量符合GB 19258《紫外线杀菌灯》、GB 1798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GB 15981《压力蒸汽灭菌器》等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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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条        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在经营、使用上述产品前应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配方和结构图除外)的复印件,并由产品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对《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的产品名称、规格、剂型、责任单位、生产单位、标签说明书等信息与实际销售使用的产品进行核对,《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内容与产品相符的方可经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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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卫监督发〔201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可从我委网站“综合监督”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7月3日

 第三条 按照消毒产品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和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除第一类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以及抗(抑)菌制剂。第三类是风险程度较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
  同一个消毒产品涉及不同类别时,应当以较高风险类别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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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条 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内容:
  (一)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
  (二)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情况;核对消毒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或在华责任单位名称以及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
  (三)检查消毒产品使用情况;
  (四)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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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条 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的监督内容: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三)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四)进口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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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4.4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36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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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消毒产品采购管理要求
1 、进口消毒剂、消毒器械:
      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2 、国产消毒剂、消毒器械:
      所在地省卫生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 、未列入许可要求的消毒产品
      索取企业的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企业上市前应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完成产品评价报告;采购时应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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