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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8 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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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诊疗器具消毒灭菌规范(试行)》
2.拔罐器具
2.1拔罐器具直接接触患者皮肤,应达到高水平消毒,应一人一用一消毒,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由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处置并使用清洗消毒器清洗。
2.1.1清洗消毒器
2.1.1.1热力清洗消毒器,应符合A0值600(80℃/10min,90℃/1min,或93℃/30min )的要求。
2.1.1.2干燥后,清洁保存备用。
2.1.2手工清洗
2.1.2.1没有明显血液、体液等污渍的拔罐器具,用含有效氯250—500mg/L溶液浸泡半小时,清水冲洗干燥备用。
2.1.2.2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拔罐器具,应完全没入酶洗液浸泡10—30min,清水冲洗,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溶液浸泡30min,清水冲洗干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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