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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8: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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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琪纹 于 2009-11-7 00:22 编辑
阿牛老师发的帖子:《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所说的是输液瓶,玻璃的输液器或者是一次性塑料的输液器不属于医疗废物,而不是玻璃药瓶,故该条不能作为青霉素小瓶不属于医疗废物的依据。同意wen-8023对这几种物品最终处置的说法。
一般医院内就是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两种,医疗废物用专用黄色容器盛装,生活垃圾用黑色袋盛装,将医疗废物口头上称为医疗垃圾的现象常见,在我们论坛上就不少,大家都明白是指的什么,不过个人觉得既然是搞专业的,就应该用术语,称医疗废物比较恰当准确。
法律对于被监管者和监管者是完全平等的,记得纳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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