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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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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科对这些东西怎么取得监管的权限?合同的签订、业务的沟通院感科都无从知晓,又没有见到规范要求院感人去监管。以前医院自己有洗衣房的话,院感科还有时督查一下流程、管理、质量,现在说实话,外洗公司地址在哪都不清楚,是后勤签的合同还是病房服务中心签的合同都不清楚耶。我有时候想,院感人是否自己在逼迫自己做太平洋警察?明知难深入的地方自己都要去插一手,揽一手。跟保洁一样,签合同、定条款时医院领导请你们介入或征求过你们的建议了吗?或是即使有些建议,他们不也是熟视无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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