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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2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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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aihehua 于 2017-8-9 12:14 编辑
1、抗菌药物管理指标明确规定:“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合格标本)送检率。”如果是使用了抗菌药物之后再采集微生物标本,就不符合规定了。
2、我院刚开始抓抗菌药物管理时,注重提高送检率,鼓励临床积极送检,只要临床送检,不管什么时候采样,就计算在送检率中。经过一段时间管理后临床送检率非常高了(90%以上),我们又开始要求临床必须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采样,否则不算送检率。院感科和临床医生及护理部加强沟通,经过系统查询(医生医嘱时间、给药时间、标本采集时间,送检时间,检测结果等)及时反馈,半个月反馈一次,督促临床。现我院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前微生物送检率达70%。管理有效。下一步重点抓标本的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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