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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瓿属于输液瓶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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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2-21 14:41 编辑

2005年292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说到,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安瓿属于输液瓶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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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卫办医函〔2004〕338号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苏卫医便〔200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卫生部办公厅(章)
                                    二○○四年八月四日
                           
                               省卫生厅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
                                    苏卫医〔2010〕78号
南京市卫生局:
    你局转来南京市鼓楼医院《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请示》(宁鼓医字〔2010〕80号)收悉。经请示卫生部,现批复如下:
      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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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卫生部回复江苏函:青霉素及头孢类的小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是安瓿应放在锐器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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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意思最终是想表达:安瓿属于医疗废物吗?
搜索一下,太多讨论:http://search.icchina.org.cn/f/d ... 6%B7%CF%CE%EF%C2%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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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瓿不属于输液瓶类,属损伤性医疗废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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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瓶不属于输液瓶之类,属于生活垃圾,不是医疗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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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4-2-22 15:58 编辑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2-21 11:44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卫 ...

卫生部复函指的是《关于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而不是《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请示》啊,怎么能把玻璃安瓿与输液容器混为一谈呢?玻璃安瓿应该归类于医疗废物中的损伤性废物,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损伤性废物包括: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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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4-2-22 15:56
卫生部复函指的是《关于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而不是《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请示》啊,怎么能把玻 ...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是2003年发的,应以后发规范性文件为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卫办医函〔2004〕338号]回复已清楚,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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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2-22 18:00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是2003年发的,应以后发规范性文件为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 ...
你说的是呀,但是指的是玻璃输液瓶和青霉素小瓶,不包括玻璃安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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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1: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黎卫士 于 2014-2-23 21:05 编辑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4-2-23 17:22
你说的是呀,但是指的是玻璃输液瓶和青霉素小瓶,不包括玻璃安瓿。

       因为《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也未提及各种玻璃,卫办医函〔2004〕338号文提及的各种玻璃,是否理解为包括玻璃安瓿,安瓿是用于盛装药液小型玻璃容器,废物是在配液室内产生的,是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所以个人理解应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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