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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0 11: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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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
第十二条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三、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第二十四条内镜附件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内镜附件必须一用一灭菌。首选方法是压力蒸汽灭菌,也可用环氧乙烷、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或者选用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适用于内镜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进行灭菌,具体操作方法遵照使用说明。
第十八条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浸泡时间为:
(一)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10分钟;
(二)支气管镜浸泡不少于20分钟;
(三)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不少于45分钟。
第二十条当日不再继续使用的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支气管镜等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消毒时,应当延长消毒时间至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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