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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arhang

多重耐药菌相当于那一类传染病隔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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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个省,简直值得庆贺,这项工作也更容易,开展了
ncyuangan 发表于 2011-1-14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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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浙江省物价局和浙江省卫生厅联合制订的医疗服务价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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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白衣飘飘

能收费是好事,我觉得按照“特殊疾病护理加收”就可以了,不过,要物价部门审批后才能收 ...
zhangxiao 发表于 2011-1-15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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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省物价局和卫生厅联合制订的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收费项目,能对上号的就不需要审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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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收患者的费用合理吗?当然,如果合理应该按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收取费用.
大自然 发表于 2011-1-1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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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收取一定的特殊费用是合理的,因为一个房间本来可以住三位病人,单间隔离一个人占用了三个床位,收取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也是合理的,特殊隔离的病人要用到特殊的防护用品,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应该是合理的,N95口罩是25元钱一个呀!收费当然不是我们管的事,但也跟我们的工作有关,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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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白衣飘飘


    有依据就可以直接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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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白衣飘飘
收费当然好,但要有依据。多重耐药感染采取了消毒隔离措施可能所用的材料就收了费用啦,如再按特殊护理收费是不是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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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的经验值得推广!耐药菌实施接触隔离,但不是甲类传染病,这件事还应交由卫生和物价协商制定,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不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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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xiao 发表于 2011-1-15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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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白衣飘飘

能收费是好事,我觉得按照“特殊疾病护理加收”就可以了,不过,要物价部门审批后才能 ...
是的了,要物价部门同意才能收费了,不然又要扣上乱收费的帽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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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重耐药菌需要严格消毒隔离,对号入座的话,我看可按照特殊疾病护理加收:“指法定甲类传染病及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等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疾病的护理;含严格消毒隔离和一级及以上护理内容,每日加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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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真是走在前了,也让我涨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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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收多少应该是物价部门的事情,我们感控科指导监督临床科室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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