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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1 22: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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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也说“医用洗手液”标准————(个人见解)[/h1]
现在市场上出现很多“医用洗手液”类产品,都宣称是专业医用的,让医院使用者感觉很困惑,由于清洁用品没有纳入消毒药械管理,相关的标准和命名比较不统一,让医院使用者有无所适从的感觉。
我个人认为:
1、“医用洗手液”必须是带有“抗/抑菌”功效的洗手液;
2、要标注“抗/抑菌”的洗手液必须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3、医用洗手液的“抗/抑菌”效果必须由具有检验资格的疾控中心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4、医用洗手液的“抗/抑菌”种类和“抗/抑菌”率必须在相应的《检测报告》上有明确的说明和检测数据。
以上为个人见解,欢迎各位老师指教和补充。: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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