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血袋应该怎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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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ngmfc 于 2007-7-4 13:0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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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楚版主:
             规范是有要求,如果你经历2次输血事故调查,就会明白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有欠缺的地方,所以我要求我院血袋保存七天,包括输液瓶必须保留2天处置。
yngmfc站友需要注意一下,作两手准备.
血袋应该属于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在医院暂存的时间是不能超过48小时的,小心被卫生监督所查到.
看来《输血技术规范》与是有些冲突的,麻烦专家们给卫生部反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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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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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22 wshh1975 的帖子[/h1]


没关系!我们是为了工作,大家都不会为难正确的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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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shh1975 于 2007-7-5 21:4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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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gmfc站友需要注意一下,作两手准备.
血袋应该属于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在医院暂存的时间是不能超过48小时的,小心被卫生监督所查到.
看来《输血技术规范》与是有些冲突的,麻烦专家们给卫生部 ...

对于科室而言,医疗废物必须日产日清,对于医院而言,最多停留48小时.这也是废物管理有关条款规定的.所以《输血技术规范》要求血袋保留1天哦,也是符合废物管理规定的.而保留一周等那些医院,与国家规定有冲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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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23 yngmfc 的帖子[/h1]


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你做出这样的选择,能否与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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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X版、梅版、yngmfc 、枫叶都说得很有道理!

yngmfc 和枫叶也做得非常好!

必须送回输血科,必须低温保存!常温保存就失去了送回输血科的意义。

至于保存一天还是七天,规范要求一天,所以保存一天肯定没什么错,七天有七天的道理,如果说跟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悖,我们可以解释为常温下不得超过48小时,条例里没有说低温保存不超过几天啊!再说啦,血袋保存有其特殊的意义,不能一概而论吧。

大家不是一致认为规范有欠缺的地方吗?那就是每一个规范都如此,不管是输血规范还是医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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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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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的最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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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注意:《输血技术规范》规定是“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所以送回输血科再保存七天没有错,况且还是低温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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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咨询,输血科认为保存血袋主要基于如下考虑:一是交叉配血是否发生错误?二是血液是否发生污染?如热原、微生物等。验证的方法就是一旦出现输血反应,需要检验血袋上还有一小管密闭的血液。因此低温保存是必要的,尤其是高温季节。是否需要保存一天以上?他们认为输血反应,或者是血液污染,一般都会在短期内出现,因此,一般情况下保存一天应该足够了。不过,如果有其他特殊原因,延长保存时间我想也不应该追究吧。这一点紫晶说得很清楚!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嘛,只要有其原因,总是可以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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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20 楚楚 的帖子[/h1]


这是两起医疗纠纷后产生的结果,事件我就不详细谈了。一个是儿科输液问题(病人懂部分医学知识),为了举证我们无过错,在医疗暂存处找出当天这位病人的输液瓶化验检查。另一个输血是迟发性反应,病人3天候出现症状,病人家属认为我们在血液中可能加入了抗过敏药物导致。都是为了医疗纠纷举证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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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医疗纠纷不是俺院感科分管的,但医院的事就是大家的事,yngmfc举的例子真生动,临床经验是血的教训来的,管理何尝不是这样!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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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25 楚楚 的帖子[/h1]


楚楚!在输血方面我可以不看《输血技术手册》给你上一节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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