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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2: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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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回复 #27 LILYZH 的帖子[/h1]
1.3 尽量使用锁骨下静脉留置 ,抽查5例留置深静脉导管超过72小时的病人,对于没有反指征(如人工气道机械通气或肺功能很差而担心气胸),是否采取锁骨下静脉穿刺。
能否在反指征中加入:凝血机制障碍患者呢?实施部门:上半年考虑先从ICU展开,下半年在全院全院展开呢?
2.2 正确掌握血培养指征:住院病人出现发热>38℃,考虑感染所致,同时伴有以下一种情况,应抽血培养:(1)对于留置深静脉导管超过48小时的患者;(2)医院内肺炎患者。
疑惑:1个病人,连续数日T>38.0℃,具备以上条件,首次按照要求抽取2个部位血培养后是否还要连续抽取;或者体温下降数日又上升,同一个病人是否要抽取。
8.1 按要求开展全院性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今年改为2次:4月份和10月份)
建议:非常拥护胡主任带领我们从回顾性监测向干预性监测的英明决策,为了能更好保证干预措施的落实,同时又保证监测质量 ,建议监测月份能否平均在安排1季度或3季度的哪个月份,因为2季度的4月和4季度的10月正好是围手术期监测。 非常好的建议!多谢!
1.3中的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是否就不适合留置导管,而不是单纯不适合留置锁骨下静脉
2.2 目前国际上的观点是不需要连续三天抽取血培养,因为血液中的细菌不会短时间内清除。而更强调抽血培养标本时的量和份数!最好两个部位,每个部位一个需氧,一个厌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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