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请你们来找茬

[复制链接]

0

主题

501

帖子

35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51
发表于 2017-12-6 09: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7-12-6 09:15
使用后的器械已经经过一系列处理了。高压消毒后再毁型,就没这个必要了
是的,一次性的按医疗废物处理了,重复使用的已经高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045

帖子

389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893
发表于 2017-12-6 09: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哪位大神的杰作,还停留在什么时代呢,建议他们先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68

帖子

75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50
发表于 2017-12-6 09: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慎独 发表于 2017-12-6 09:33
很无奈,上级行政部门不学习院感相关规范标准,想当然,以权压正。2009版供应室规范就已经规定除气性坏疽、 ...
“把使用后输液袋、输液瓶(未被污染的)按生活废物处置”,还这样啊??不理解,这个环保局应该支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269

帖子

74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45
发表于 2017-12-6 09: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是有矛盾之处,“2009版消毒供应中心三个规范就已经规定除气性坏疽、朊毒体、不明原因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器具,均应进行先清洗再消毒”是基于能集中处理的单位,而对于不能集中处理手术器械的单位,缺少必要的安全保护(如实行集中清洗、防护用品完备),器械使用后如不进行消毒处理,直接清洗、打包的话可能会有一定风险。所以保险起见,不能一概而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70

帖子

55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52
发表于 2017-12-6 09: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无语,因为是上级单位只能默默的执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3

帖子

66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66
发表于 2017-12-6 09: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里5.2.2 a) 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 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16

帖子

49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93
发表于 2017-12-6 09: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无语了,还是上级下发的通知,没与时俱进精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16

帖子

49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93
发表于 2017-12-6 09: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无语了,还是上级下发的通知,没与时俱进精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002

帖子

1820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820
发表于 2017-12-6 09: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滋病人使用后的器械(复用)不需要特殊的处置,按照普通器械进行处置,关键是预防职业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1

帖子

54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40
发表于 2017-12-6 09: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时候的要求呀?一次性物品、胎盘按照医疗废物处置就行了。器械走正常流程处置,无需特殊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