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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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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3-6-18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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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医生虽然这样写了,但是该病例并没有上报院感病例。
2、该患儿的伯伯是一个个体医生,也就 ... 补充说明:
1、医生虽然这样写了,但是该病例并没有上报院感病例。
(你说这样的医生,不找他还能找谁啊?)
2、该患儿的伯伯是一个个体医生,也就是说,家中有学医的
(....这个,我们不能假设把患儿伯伯当敌人对待)
3、患儿家属复印病历没有通过医务科,复印病历的时候当时儿科副主任、经治医生在场
(那儿科主任和管床医生、甚至医务科都要负责任)
4、医生只是写了“考虑患儿院内交叉感染”,但是没有分析感染因素及依据
(游街示众呗 吊在医院门口 警示三个月)
5、儿科主任不否认有医院感染的存在,医院感染没有零感染
(这个是对的,但是患者家属很难接受这样的态度)
医院从没有碰到这样的纠纷,感到很棘手,请求专家老师们帮助分析,找出最佳解决方案,再次谢谢!
(各个部门联合会议讨论吧,集体讨论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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