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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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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朽
同意一枝梅的观点!
如: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无菌物品存在间、手术室和产房无菌物品存在间等是绝对不能设有洗手池的,对室内的环境以及湿度应该是有一定影响吧!
对医院老建筑的普通病房治疗室,如有设洗手装置的,室内应该要有相应的分区,不能够与治疗桌连在一起,容易造成污染,这个必须要分开(我在检查时见到有的医疗机构是这样的)。
对于新建治疗室,我个人认为:洗手池当然建在治疗室门口外面当然是最好的,一方面不会影响对室内的环境以及湿度因素
,另一方面也可以控制一些因为要进行手卫生,而人员要出入治疗室这个相对比较重要的区域,以降低人员造成的环境和人为的危险系素。
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值得我们大家一起去探讨,目前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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