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11-5 14: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11-11 14:42 编辑 baihehua 发表于 2013-11-11 13:13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老师使用后的输液器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怎能放入生活垃圾袋内?
未被血液等物质污染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这一点卫生部早有明文规定,且论坛也早有阐述。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