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2-9-10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潇潇 于 2012-9-18 11:32 编辑
2、销毁的执行麻 醉 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下由药房主任、药剂科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集中砸碎后用双层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焚毁。药房主任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须注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监销人员共同签字证明。3、销毁的记录麻 醉 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由药剂科主任存档备查。三、关于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固定收集容器,套双层黄色医废袋,回收至包装的四分之三时有效封口,按医疗废物交接送交医废中心统一焚毁处理。四、关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1.对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未被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等药品废弃包装,使用科室回收后由药剂科工人每天下科室统一收集存放至库房管理,定期交由与医院签订了书面合同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2.对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未被污染的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如抗生素包装盒、蛋白血液制品的包装等,可按生活垃圾回收,相关科室应保证在使用后及时将包装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并与医院有书面协议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五、处罚科室工作人员、保洁员不得私自将上述废弃药品包装随意处置或按废品流失,一旦发现使用科室不按规定对废弃包装进行毁形或有私自出售行为,将罚款100元并予以全院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