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如此检查,我们直接无语了

[复制链接]

0

主题

2184

帖子

75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55
发表于 2012-6-12 16: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2-6-12 16:54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1、尝试换位思考,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标准,也都有自己的难处,我们如果能设身处地站在他们角度看问题,或 ...
非常赞同老师的观点,大家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换位思考,站的角度不同,想法也就不同了。拿我院来说经过多年的磨合,近几年我们与CDC、监督所相处的非常好,查出问题不回避,通报、罚款院领导要求我们加以整改,积极完善;如他们检查中与我们的标准有不同之处时或有误时,我们会拿出证据,提出正确的标准,他们一定会虚心接受。所以,沟通这个环节很重要。




[h2]点评[/h2]




细雨润竹


赞一个。 

发表于 2012-6-15 08: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31

帖子

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
发表于 2012-6-12 16: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疾控和卫监所经常会提出他们自以为对的说法,这就是多口管理的一种现象,碰到这种情况真是无语。不过如果他们的说法有原则性错误,还是应据理力争,否则不是要执行错误的决定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4

帖子

1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5
发表于 2012-6-12 16: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和疾控监督的关系不错,他们检查都拉着我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07

帖子

9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91
发表于 2012-6-12 16: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上次卫监所来我们医院检查,也是检查出了医废混装问题,是医疗垃圾里混入生活垃圾(塑料包装袋)。郁闷的是反馈会上,卫监所带队领导的一句话:你们单位的感染管理工作很差啊。当时我就不淡定了,当时我们院长看我的眼神就有点迷茫了,那个汗……至今想起来脊背都凉。所以老师您真的不用放在心上,笑笑也就过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74

帖子

36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69
发表于 2012-6-12 16: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理解!
看起来大家遇到的问题都差不多呀,理解万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22

帖子

18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89
发表于 2012-6-12 16: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工作很难做好,要做到人人满意很不容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94

帖子

78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88
发表于 2012-6-12 16: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检查医院感染都是跑不掉的,正确对待,提出问题对的改正,觉得有出入的找时当机会指出。不一定检查者都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69

帖子

128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28
发表于 2012-6-12 16: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茶语 发表于 2012-6-14 16:02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唉,这都是知识不同步造成的,基层工作的无奈总是很多的。
茶语老师说的一点都不错!基层医院院感工作有时真的很无奈呀!检查人员一批不同一批!说法也各有“千秋”!没办法!他们最大!我们只能炼好“功夫”应对了!因为我也被骂过!骂的狗血喷头!无奈呀!当然我们必须按照要求尽量做好,由于条件限制没法做好,也没办法!唉!晕!{:5_57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47

帖子

29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91
发表于 2012-6-12 16: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检查,微笑面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十个手指伸出来都又长又短,何况人呢。水平层次不一样也很正常。以平常心对待就好了,没必要生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79

帖子

1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8
发表于 2012-6-12 16: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CDC的人还算是好沟通的了。曾经在我市创卫生城时检查组的环保局人士还要求我们把使用后的皮管浸泡消毒、注射器毁形后才转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呢,我拿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与之理论,他还说“上面没说不需要浸泡消毒或毁形啊”,
。没法,算了,仍我行我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