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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9 1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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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花好月圆2014 于 2014-6-12 09:27 编辑
但我们这卫生监督所没有指派他们来,是他们自己来的,没有卫监所的文件和口头告知我们。我已找到相关文件,如果是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是不能向医院收费的。我个人的想法,如果国家把这部分收费(每年几万)真真实实地用在需要的地方,如:不收费节约出来的费用,医院可用作手卫生工作的加强,给临床科室免费使用擦手纸,护士长们就不会因开支过大而每次只用擦手纸来应付检查,导致手卫生的依从性难以提高,增加了MDRO等院感的控制难度了。再来也可用于免费给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这样护士长们就不会害怕N95口罩太贵,防护服等不用了。这不仅有利于病人、有利于社会,更有利于我们院感工作。至于疾病控制中心搞科研,他们可向国家申请科研经费,发放到医院,医院为他们提供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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