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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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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美好的家园 于 2012-8-9 22:12 编辑
晕,没等灭菌好,他们就急着要拿出来用,今天你们坚持了,那以前有过这种现象吗?还手术室里,全用到病人身上,这医生与护士长有没有常识啊,难道他们就不怕病人出问题,下次要拿可以,你们就立据,以签字为证,发生一切后果自负,还有这事你们医院的院长或主管院长或主任知道吗?弄得这些医生好象是外星人似的。当然上面我说的也是气话,关键你还是要加强全院院感知识的培训,多多与临床沟通。
[h2]点评[/h2]

水墨画
“立据,以签字为证,发生一切后果自负”这也不行的,法律上行不通,出问题还是你们自己担待哦。坚持原则才是正确。
发表于 2012-8-10 15:18

沧浪之水
赞同!
发表于 2012-8-1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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