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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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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界定的是这几次发生血透感染事件是院感的事情,追究院感的责任,可为了防止事件的再次发生而制定标准的时候却没有院感的人员参加,而且标准的制定与原复用规范、对血透感染事件的通报内容有出入,出现家用漂白粉的说法不符合消毒隔离的基本原则。出台SOP,再开展集中检查本意是好的,但结果……另外要求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求关停,没有具体标准。
其实这个事件后,应该做几件事:1、调查研究以明确血透病人丙肝感染的原因;2、请血透主任、护士长、院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参加制定完善血透的SOP和管理制度;3、制定明确对重点科室血透室的准入和退出标准,完善管理机制,而不是仅仅发现问题后突击检查;4、举一反三,对其他相关重点科室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其他感染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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