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 版)新(3月)、旧(1月)版本对照word文档

[复制链接]

0

主题

2940

帖子

67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71
发表于 2010-4-26 18: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0-5-3 17:29 编辑

真是有点说不上来,也不发个更正通知
总以为还是原来一月份的版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940

帖子

67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71
发表于 2010-4-26 18: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沧海一粟

沧海老师,医管司2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通知,并跟 ...
xiaolongnv 发表于 2010-5-2 22:38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不知道什么时候撤下了1月版的附件换成了3月版的,没有见到更正或调整信息
悄悄的,打枪的不要
我整天在论坛溜达也没有注意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11

帖子

63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38
发表于 2010-4-26 18: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没有看到3月版的标准规程呀。只有一个1月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669

帖子

19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91
发表于 2010-4-26 18: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有一问题,想问问大家:透析室是3类环境,工作人员也非常繁忙,有时就在透析室内吃饭,必须禁止吗?绝对 ...
jcyyhlb 发表于 2010-5-3 16:13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透析室是治疗区域,不应该在此环境中就餐,对病人不负责任,对工作人员更不负责任。
试想在透析室吃几口饭调整几下机器,病人会是什么感受,弄完机器再吃饭洗不洗手?
在透析室吃饭就是因为人手少工作忙,边吃边看机器和病人。吃饭可以交替进行,吃饭前把常规工作做完,吃饭的时候每人多看几个病人,主要处理应急情况,吃饭的人吃的稍快点儿时间稍短点儿,问题就解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36

帖子

50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02
发表于 2010-4-26 18: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提供,下载收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33

帖子

52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25
发表于 2010-4-26 18: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了!最近较忙,没空上论坛逛逛,今天一逛居然发现“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有所更改,看来得经常上来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53

帖子

19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99
发表于 2010-4-26 18: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蓝莲花
不可以在透析间吃饭,应该在生活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4

帖子

2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9
发表于 2010-4-26 18: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蓝莲花

我院血透室的辅助区域内有个饮食休息间,工作人员加班时就在那里吃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9

帖子

3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1
发表于 2010-4-26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各位老师,我在理解3月新版操作规程中院感控制这一章的工作人员手卫生中4.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为何先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7

帖子

1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9
发表于 2010-4-26 18: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晕了。。。。。。手卫生规范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