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11-28 19: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外来器械管理制度应该由设备工程部、护理部、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及医务科共同制定,我们院感参加并进行监管才对,要是什么事情都帮他们做了,“院感”岂不成了“院管”了吗?我们要配备多少人才能完成如此众多的工作任务啊?
建议各位老师少向院领导提出问题,否则做死你,我们在医院新建及改、扩建时提了很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建筑图纸上签名确认,算是尽职尽责了吧?建好后我们检查并未按照院感的建筑布局要求去做,汇报院领导,主管领导说:“未达标事先图纸你就不要签名,签名就是你的责任。”院长说:你为什么建设过程不去监管?事后才讲,这就是你的责任没落实!“还让我制定建筑设计布局管理制度及工程验收制度及处罚制度。我能制定制度去处罚其他职能部门吗?我门老挑其他部门的不是已经够人见人憎的了,而且我们院感并不要求一定要建立这样的制度。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金币 +4
收起
理由

水墨画
+ 4
真实写照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