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2-8-5 18: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一个月的规定有循证依据,但因此带来的副作用真不少!例如我们的手消原来是1000毫升/瓶,为了让临床手卫生依从性更高,也便于病人和探访者执行手卫生,所以在病房内挂了很多处手消毒剂。现在要改变成一个月这么短的有效期,病房自然就不可能装放那么多了。那天我们主管院长去查房,还提出来:怎么这么多架子是空的呢?我只能和她解释:现在的有效期缩短了,如果全部摆放,使用较慢,很容易过期。肯定是护士长考虑到这一点才撤掉了一部分。如此而来,依从性必然还是受一些影响的!如果现在要改变产品的包装大小,变成500毫升/瓶,自然成本又要增加。我个人认为,应该可以将包装的严密性考虑进去。例如点触式出液的包装,是否能考虑3个月有效期?我们在香港学习时,也未见人家有要求一个月的!!
[h2]点评[/h2]

safihu
屁股想出来制定的有效期
发表于 2012-9-7 09:08

细雨润竹
有道理,赞同。
发表于 2012-8-7 21: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