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7-27 17: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有缘 于 2011-6-26 10:28 编辑
一、我院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的流程。1、科室需要东西打报告要经院感科审批后才能报主管院长处,万元以上大件要院长办公会讨论;2、通过后进入招标程序,器械科发出通知(院感科可提供知名厂家的信息)报名,根据报名厂家(没有三证的没有报名资格)情况,进行招标;3、院感科主任是招标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监控;4、耗材类招标后(消毒药等)除有质量问题不允许随便更改,要换院感科说明原因签字后才能换,不允许朝三暮四,对双方都进行约束,三证由采购科室索取、保存、过期更换,院感科定期监督检查。
二、“如何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的相关文件或书面规定?”这个问题一定要根据你医院的实际情况定,怎么做就怎样定。我在一些医院检查经常发现很多制度规章照搬,在自己医院没有可操作性,定的有什么用。个人做法不知说的对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