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5-30 08: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1. 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传染性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卫办医函[2004]3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中讲到不属于医疗废物,应按照这个文件执行 。
2. 普通药的安培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传染性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这类玻璃安培瓶应按生活垃圾处置,只有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的玻璃安培瓶属于损伤性废物。
3. 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属于感染性废物,那么给感染病人用的输液瓶(袋)是否也属于感染性废物呢? ——个人认为, 给感染病人用的输液瓶(袋)没有受到血液体液及传染性物污染,不属于感染性废物。
4. 全国有6个省在试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项目示范工作,提倡医疗废物减量化、无害化。我省是试点省之一。可参照新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试行)》执行,仅供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