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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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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早制定政策时,是不是考虑:为了防止一次性用品被反复利用,就直接规定一次性用品属于医疗废物。
2 但是科技发展,医学发展,没有想到各种各种的一次性物品层出不穷,一刀切“一次性用品”都属于医疗废物似乎不够科学。
3 我个人认为应该按照后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定义,一次性使用的氧气湿滑瓶可以不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这是一个每一个院感工作者都要面对的问题。
因为产品已经在医院中使用,
护理人员在用完所有的物品后第一个会面对的问题就是:物品往哪里扔?
于是电话打到院感。
很多院感的老师一研究,
很多是按照“”一次性物品属于医疗垃圾“的规范处理的。因为这样是高标处理,肯定不错。
所以这个问题还请专家解答。
记得当初玻璃安瓿不也是有这样的困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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