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梅毒患者的呕吐物喷溅至破损脚上属职业暴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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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液、体液的污染都算职业暴露,但根据梅毒的传播途径及本例表述的情况,易感性非常低,做好皮肤黏膜的清洁消毒,不必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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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属于职业暴露,但呕吐物的传播性应该很小,没必要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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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算职业暴露,但感染风险很低,不需要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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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胡杨老师的观点,属于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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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有危险,因为皮肤有破损,万一病人口腔粘膜有破损呢?或者有胃溃疡?当然这些几率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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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听.讲 于 2016-8-4 13:14 编辑

我觉得没有必要预防用药。梅毒通过这样的途径暴露的毕竟少,而且就算真感染了还可以治疗。所以最多登记,监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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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算职业暴露。“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预防、检验等工作中,意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被用于病人的锐器如针头、刀片及其他利器刺伤皮肤,有可能被病原体感染的情况。”
从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出,符合职业暴露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也就是职业暴露的4个要件是:工作人员,执业中发生,有/疑有血源性病原体存在,伤害事实。缺一不是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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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皮肤破损看有没有出血,如果没有出血的话,或者破损比较表浅的话,应该是低风险,不需要预防用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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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属于职业暴露,但暴露风险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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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皮肤有破损,应该属于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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