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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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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工作氛围好,如果我们的领导都是肚子里能撑船的宰相,那您做得一点也没错,但事实并非如此,可见您也很受伤。处罚之前总要和被处罚的人进行沟通,能不处罚就解决的问题绝对不要处罚,毕竟我们是为了规范工作而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处罚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因为我们的工作不是一时而是长期持续的工作。业务院长在乎的绝对不是区区100元,您让他在周会上出了太大的丑了,一般人都会接受不了,别说他是副院长,就是咱一小职员,又点名又挨罚的面子上也很难堪不是?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我想,这会儿更难受的是他,恕我直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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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之水
赞同!
发表于 2012-10-1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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