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青霉素小瓶是否算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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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hndlt 发表于 2012-3-2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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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污染的大输液瓶、青霉素小瓶以及玻璃安泡等都不属于医疗垃圾!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因此,玻璃安瓿应该是医疗废物,不应该是生活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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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卫生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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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小小飞儿老师为我们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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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霉素瓶要用硬纸板盒子加黑色垃圾袋回收,作为可回收生活垃圾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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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按生活垃圾算,破了就按医疗垃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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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放入生活垃圾桶内,主要原因没有接触病人的分泌物。亦可放入损伤性垃圾箱内,但由于焚烧无效,也要从焚烧炉内捞出来,所以我们放入生活垃圾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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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被污染的按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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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h1]青霉素小瓶[/h1]


请问各位老师:青霉素等带胶塞的小瓶如何处理,我院原来是 单独放置于黄色垃圾袋,但是有院感专家来查说不是医疗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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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按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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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5: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生活垃圾处理,但应另外放置于黑袋内,有医院统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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