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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2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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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44号)的精神,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继续把以病人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改善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重点是公立医院。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0年5月~8月)
1、转发学习《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44号)。
2、组织本市各办医主体(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区县中心以上医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卫生部于5月20日召开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改善医疗服务”视频会议。
3、制定下发2010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2010年8月~2010年12月)
1、2010年8月~9月上旬,各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文件精神和本市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院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2、2010年9月中旬,各办医主体(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对所辖医院(重点是公立医院[二、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包括设床位的民营医院)进行全面督查,其中部队医院(非二军大所属)和企业医院由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督查,国际妇幼保健院由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负责督查。请各办医主体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本系统全覆盖督查结果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
3、2010年10~12月,根据卫生部届时确定的督导日程安排,由市卫生局按照卫生部的统一要求和统一检查标准,组织全市性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对本市30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其中包括三级综合医院5家、三级专科医院5家、二级医院15家、民营医院5家。卫生部将派出督导员全程参加此项督导工作。
在组织实施阶段,市卫生局、各办医主体及各医疗机构应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三)总结交流(2011年1月~3月)
1、2011年1月,各办医主体对本系统的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
2、2011年2~3月,市卫生局汇总本市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总体情况并向卫生部书面报告,参加卫生部召开的经验交流会。
2010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期间,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负责综合协调、组织督查、信息上报、工作交流等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质量科承担全市性“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查的具体实施、简报编写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杜绝松懈情绪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立院之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关系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应常抓不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办医主体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加大宣传、指导、培训和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质量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办医主体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活动部署,既要加大检查、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又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医疗机构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同时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建筑、设备、危险物品及药害部门中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要有重点、有措施、见实效,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三)明确活动目标,动员社会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办医主体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围绕活动核心,积极行动,主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分层次、分类别、分项目地推动活动开展。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新闻媒体支持和积极参与,宣传推广一批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交流,为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逐步转向常态。
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本市将结合2年来的活动经验和体会,逐步研究形成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卫生部组建国家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本市将按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完善本市质控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并对各区县质控组开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促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向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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