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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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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人员其实有很多时候确实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比如楼主说的情况,本人就经历过。如果检查一家设置规范,措施到位的医院,我们通常只是依法检查就可以了。
但是,我们检查一些规模较小,管理素质不高的医院(尤其是公立的医院),只能额外提出一些规避问题发生的建议。
我们这里有一家机构开展内镜检查,设施人员消毒都不够,但是上面批准了。我们检查时一方面要尽量在现有条件下让他们达到要求,还有就是提出一些类似楼主遇到的建议。
确实不合标准,但是能降低事故风险。
因为不论是监督所的监督出问题,还是医疗机构出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卫生部门出了问题。所以我觉得作为一个院感人,有“大卫生”的意识很重要。我们首要的目标是保障卫生的安全。
对于楼主的问题,我想不应该局限在应不应该检查乙肝这个环节上,而是医院现有的条件是不是能保障所有患者的安全,地方是不是有特殊的传染病需要特殊控制等等问题的解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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