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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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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用水:
(1)采样方法:用无菌吸管吸取透析用水2ml——3ml及时送检。
(2)评价标准:透析用水细菌总数≤200CFU/ml为合格,每月监测1次,如监测结果接近或超过标准时,须再复查。怀疑或确定病人在透析中有热原反应时应随时监测。
透析液:
(1)采样方法:同透析用水方法。采集进入透析器的透析液,也可以采离开透析器的透析液。
(2)评价标准:透析液细菌总数≤200CFU/ml,每月1次,疑有透析液污染或发生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比器具、浓缩透析液等。
内毒素的监测:必要时外送监测?每3——半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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