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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19: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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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shh1975 于 2008-7-7 16:4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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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们医院的流程是不是出了问题,检验科的报告怎么可以不给临床呢,为什么要给院感科呢?
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临床医务人员对每一个患者都应进行标准预防,不应存在确诊传染病的患者就进行防护,没有确诊的就不防护。
因此,检验科的HIV报告没有必要报给院感科,临床遇上这样的患者,如果需要院感科进行技术指导的话可以报告院感科,如果认为不需要,这可以不报告院感科,但应报告传染病管理部门。
医院不应向医务人员隐瞒患者的检查结果,这是职业要求,如果蓄意隐瞒就会导致医务人员对管理科室的不信任和不合作。我认为你们应当向科室道歉。
但是医院应当有制度来保护患者的隐私,并防止患者受到医务人员与其他患者的歧视。
对于泄露患者隐私以及歧视患者、拒绝为患者服务的医务人员,我认为应该直接开除,没有职业道德的人不配从事治病救人的工作。 谢谢斑竹。
我的意思是说医院检验科的初筛结果。确诊结果检验科肯定是要给科室的,但初筛结果他们一般不给科室报。由于我院感控科兼管传染病报告,大部分的疾病防控也归感控科管,感控科实际上兼着医院的疾控任务,所以他们在疾病控制上有疑问的话,往往会找感控科。
当然,标准预防的原则科室都懂,平时我们也经常检查。但正如前面的老师讲过的,实际上的执行情况并不让人满意。因此,如果阳性病人给科室通报的话,他们会更注意一些。
以前我院的感控工作确实还是比较薄弱的,我又是05年刚到这个位置上,许多工作需要慢慢规范。
谢谢各位老师的指点了!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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