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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00: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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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与病患血液或体液有接触的肯定是医疗废弃物 另一种情况就是不与病患有直接接触的比如只是单纯用于溶药的注射器 那可以不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单纯用于溶药的注射器 那可以不作为医疗废物处理”,但是在国内目前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有被非法分子利用之后重复使用的危险。
因此,个人认为:
1.注射器的针体还是作为医疗废物处理更符合国情,应当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2.针头也是医疗废物,而且是损伤性医疗废物,应当放入专用利器盒。
[h2]点评[/h2]

婉若秋水
同意你的观点。即使是加药的注射器,因为药物的污染,也不可做为生活垃圾处理了。医废处理条例上阐述的很明白了。
发表于 2012-5-1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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