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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 17: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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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2-8-16 10:19 编辑
我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当然,这必须和你事先制定好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中各级人员的职责分明工作有关。我在制定这项制度时,现将草稿分别交分管后勤的副院长、医务处、护理部、后勤管理科科长审阅并请他们在草稿上提意见并签名,通过后交分管审核通过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形成文件就OK,到时候各负其责,谁出问题谁负责。这是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中:
(一)医疗废物组织管理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组织管理、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及时调整充实医院废弃物处置管理委员会组 织 成 员。按照条例要求,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主任,主管日常废弃物处理管理,协调工作。后勤管理科负责日常医院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
1、各科室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1) 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各临床医技科室、病区、供应室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2)后勤管理科负责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贮存、日常检查以及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交接、登记,保存好转移联单。
(3)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医用废弃物各个环节的督查、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
(4)全院各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好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及管理,严格交接登记,管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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