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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原帖由 fyk8595 于 2007-6-13 11:20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这里请教晶斑竹,输液器不属于医疗废物吗?有依据吗?我们这一直按医疗废物处理的。谢谢!:L :L :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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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iesi 于 2007-6-18 20:16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原帖由 楚楚 于 2007-7-16 22:00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既然你说到这儿,那我就说说去掉针头的输液器和注射器(强调一点:是没有污染的!!)我们城市是怎样处理的,我们按照卫生监督中心的规定免费交给了指定的“塑料厂”,免费包括二层意思:一是医院不用出医疗废物处理置,二是塑料厂收取这些东东不用给医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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