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求问胎盘怎么处理,是当医疗废物处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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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胎盘属于病理性废物,有传染病的、家属不要的,医院统一收集,低温保存,按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不用送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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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咱是来向各位老师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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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立流程图,入院有知情同意书,说明情况并签字,产妇分娩时根据化验检查区分:正常产妇分娩后,助产士需在登记表上将产妇信息登记(姓名、住院号或ID号、日期、时间登记人员签字),统一储存在冰箱保存。若家属需自用,护士审核人员证件等信息并签字,即可取走;其余的由医院统一签订合同的合法机构定时到科室收集(合同需在医院备案)。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表面抗原阳性等情况,必须由医院统一处理,储存在医疗废弃物专用冰箱,24小时内交由医院医疗废物专职人员收取统一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登记。院感办进行督查,核对当月分娩人数、胎盘数量+医疗废物处理量,数量相符,具有可追溯性即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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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自行带走处置,传染病的和产妇不带走的,按照医废处置,均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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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13楼老师的指导,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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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按照“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精神执行的。
没问题的采取自愿原则,有问题的医院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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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按照“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精神执行的。
没问题的采取自愿原则,有问题的医院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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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rglk1962 于 2012-11-22 07:50 编辑

看了各位的回答真的很受益,尤其是马车老师的点评,使我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我们的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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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这样处理 的:产前签署知情同意书,没有传染病的可以取走,由家属签名;其他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理,集中存冰箱冷冻。医院与殡仪馆有协议,他们每周2次到医院取走焚化,发票交回产科登记。双方交接有数量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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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的要求。我院妇产科住院的产妇分娩后胎盘按照以下要求处理: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妇产科交由院医疗废物暂存处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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