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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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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的讨论[/h1]
在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方法。在香港医疗废物的范围很小,就四种:①锐器盒(针头刀片);②来自绝对隔离病人的废物。(埃波拉病毒等四个病毒的感染病人才算,其他象HIV及SARS、破伤风等等都不算)③滴血及凝血块的敷料;带有少量血液的敷料不算医疗垃圾,带有脓的也不算,滴血敷料算作医疗垃圾不是在于其的危害风险而是基于对人的感官的刺激。④化验室病菌的储藏培养基。感慨于我们的医疗废物的分类范围是如此的广泛,而在医疗废物中75%-90%是非危险性或“一般”的废弃物,这和家庭废弃物相当。原因就是i这部分废弃物是由卫生保健机构的管理部门和物业部门所产生。剩余的10%-25%的医疗废弃物被认为是有毒的,并且能产生一定的危险。
对照香港, 我们对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方法是太右了还是太左了?无谓地浪费了可控的成本?我们真的很富足吗?还是我们有我们的国情?抑或是真正需要修订我们的医疗废物的有关制度了?欢迎大家拍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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