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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1 13: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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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5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疮 ;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5.2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5.2.1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c) 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作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依据 上述 “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认为拔火罐只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属低度危险性物品,只要做到拔火罐一人一罐一用,用后进行清洁干净,再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用清水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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