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强烈请求我们的定标专家解读《手消毒剂卫生要求》关于有效期的规定……

[复制链接]

0

主题

6515

帖子

632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327
发表于 2012-8-8 10: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樱木 发表于 2012-8-8 11:39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谢谢老师的关注。辟谣我已经加了引号,只是含义的引用,没有不尊重国家标准和专家的意思奥。我准备改掉 ...
从企业角度看,厂家应该把质优价廉的产品提供给医院才是首要目的,而不是靠制定法规来提高销量和用量。
就灭菌器的生物监测来说,为啥环氧乙烷要每锅做检测,而等离子只要一天一次?(只为突出等离子的优势)
要知道环氧乙烷是国际公认的最佳灭菌方法,有国际标准,等离子到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标准出台。
所以,国内的有些法规的确值得商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81

帖子

88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886
发表于 2012-8-8 10: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易挥发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天,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 大科室使用量大的可以做到,但个别小科室就不可能做到,那只能采取小包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84

帖子

10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09
发表于 2012-8-8 10: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曾经对超过6个月的手消毒剂进行采样,全部没有细菌生长;同时用此消毒剂手消毒后,同样有效。
假如有效期只有1个月也太浪费了吧!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威望 +1
金币 +2

收起
理由





toto
+ 1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84

帖子

10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09
发表于 2012-8-8 10: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临床方便使用,我们医院的每个病房里面、病房门口,每辆治疗车、病例车上都放置了手消毒剂,假如使用期不超过30天,那就肯定要浪费了,那只能少放一点,但是会不方便,怎么办呢?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威望 +1
金币 +2

收起
理由





toto
+ 1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11

帖子

2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2
发表于 2012-8-8 10: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对使用时间也有困惑,因为没有找到循证医学依据,我认为使用时间和使用频度有关系,和手消毒液出液装置有关系,如果出液装置是按压式的,就是酒精擦手液也不易挥发,另外,如果酒精擦手液使用频度少(譬如:放在病区走道的擦手液),你也要求30天或60天更换,有必要吗?如果没有必要,那就会造成浪费。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威望 +1
金币 +2

收起
理由





toto
+ 1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56

帖子

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
发表于 2012-8-8 10: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国家标准,您敢质疑,佩服您的胆识和思维。一般人(我自己)都是看着执行或是不符合实际的也就是流于形势,而想不到要质疑!呵呵谢谢您!您的贴子提醒了我,对于有些标准或者是规范等,有疑问可以提出来请大家讨论,很不错的做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184

帖子

75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55
发表于 2012-8-8 10: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很好,有些事情越辩越清晰,至到达成共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060

帖子

2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5
发表于 2012-8-8 10: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佩服你,不过有问题就提出来这点好,不管是硬性还是经验总要有一个可说服大家的理由,关键现在都在说循证依据,等待佳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043

帖子

185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85
发表于 2012-8-8 10: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科学态度令人敬佩!不过我认为标题有些含糊,建议改为“请专家解读《手消毒剂卫生要求》关于有效期的规定”,这样问题的针对性更强。

我想的话,手消毒剂使用时限应该是有据可循的,但这个证据的可靠性、可信度如何,尚不得而知。
标准的起草应该是慎重的。这个标准应该是遵循了安全的最低标准、考虑了中国国情以及借鉴了国外经验,起草人应该最清楚啦,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如果有专家为我们答疑解惑,对于我们理解标准无疑是大有帮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

帖子

2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7
发表于 2012-8-8 10: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1个月的有效期,我相信大医院可以用的完,而小医院浪费可就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