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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14: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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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位患者入院诊断为食管癌放疗后复发,应该符合放射性肺炎多数于放射治疗后2-3月出现症状,2010年1月10号再次放疗,2010年1月14日,自觉咳嗽有所加重,咳白痰,略感气短,夜间咳嗽显著,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少量湿啰音,考虑放疗期间出现放射性肺炎,给予抗感染(加用抗生素6天),未送病原学检查的。(这是一份已出院病例) 这个病人再次放疗4天后出现的,而且抗感染有效,应该算继发的,是吗?资料;预防常识:放射性肺炎的防治关键,在于“防”。“防”的关键在于以下三点:(1)严格掌握放射剂量:一般在5周内放射量为2500rad的常规剂量较为安全。(2)控制放射野,放射野越大,发生率越高。(3)选择适当的照射速度,以每周剂量800-1000rad为宜。一旦发现本病,应尽早开始治疗,阻断病程的进展。如已发生广泛肺纤维化,则预后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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