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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0 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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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技术标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70号
“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实际,切实做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要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包括消毒供应中心、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等),重点环节(包括各种插管、注射、手术、血液净化、呼吸机治疗、内镜诊疗操作等)的医院感染管理,贯彻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特别要加大对医院环境、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器具、床单元等物品的清洁和消毒,对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手术器械的消毒灭菌,对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和无菌技术操作等措施的落实力度,保证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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