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一次性真空采血管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0

主题

6175

帖子

596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961
发表于 2016-12-9 16: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旋风 发表于 2016-12-9 21:02
集中处置不需要高压灭菌处理!
为避免出科后、搬运中出现破裂、洒漏意外产生,还是高压蒸汽灭菌合格后出科稳妥。揭盖、高压蒸汽灭菌前后步骤一气呵呵成,揭盖之人做好个人防护。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063

帖子

53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38
发表于 2016-12-9 16: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玥 于 2016-12-10 07:16 编辑
黑旋风 发表于 2016-12-9 21:02
集中处置不需要高压灭菌处理!

赞同黑旋风版主的意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该为微生物室的标本,并不是指检验科所有标本,所以这个帖子的主题---血标本如果集中处置的不需要高压灭菌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09

帖子

48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86
发表于 2016-12-9 16: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往我院是只对微生物室的标本进行高压灭菌后出科,后来检验科主任说按二级检验科管理所有血标本都要高压灭菌才能出科。我院现在是把所有血标本都高压灭菌才交到医疗废物暂处地,一个高压锅都不够用了。




[h2]点评[/h2]




紫色的云儿


检验科主任说的对的,高压锅不够,可以再买一个,或者换一个容积大的 

发表于 2016-12-11 18: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27

帖子

95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56
发表于 2016-12-9 16: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1848093589 发表于 2016-12-10 08:23
以往我院是只对微生物室的标本进行高压灭菌后出科,后来检验科主任说按二级检验科管理所有血标本都要高压灭 ...
点赞,我们也要重新规范血液标本向老师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30

帖子

370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70
发表于 2016-12-9 16: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性真空采血管是密闭的,按感染性废物处置。揭盖高压灭菌,带来职业防护问题,没人愿意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85

帖子

78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84
发表于 2016-12-9 16: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赞同血液标本不同于微生物室的标本,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64

帖子

41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14
发表于 2016-12-9 16: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每天门诊和住院会产生大量的血标本,如果都必须高压处理,真的能保证执行吗?




[h2]点评[/h2]




乔-乔


真的可以保证执行,我们是2000床的三甲教学综合医院,就是这样做的。 

发表于 2016-12-11 08: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953

帖子

194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943
发表于 2016-12-9 16: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赞同血液标本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即可 ,只有微生物室的标本(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必须高压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24

帖子

76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76
发表于 2016-12-9 16: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赞同血液标本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即可 ,只有微生物室的标本(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必须高压处理。真空管打开盖再高压灭菌处理,个人觉得有些资源浪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609

帖子

3504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504
发表于 2016-12-9 16: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灭菌还是有风险的,除非转运用专用包装,防破损。这需要制定地方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