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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8: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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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感染管理制度
一、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送检,必须有统一的容器留好,不得外溢和污染。
二、静脉采血、指尖采血,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采血针。便、尿标本一律用一次性便盒、尿杯。
三、已检验的标本,必须先经消毒、灭菌或相应措施处理后,方可弃去或焚烧。细菌培养用的废弃标本(含各种培养基和培养物)必须经消毒或高压灭菌后弃去。
四、检验科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必须经消毒处理后集中,按规定处置。
五、工作台上、放有检验标本或其他传染物品的冰箱、冰柜内不得存放食物。
六、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用肥皂水清水洗手。
七、工作台面、被污染的地板应用过氧乙酸或漂白粉消毒液擦洗。实验室定期用紫外线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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