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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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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3-26 17:02 编辑
透析液细菌培养应每月1 次,要求细菌数< 200 cfu/ml,透析液的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 个月1 次,内毒素< 2 FU/ml。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 次。采样部位为透析器入口即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标本.至于监测计算方法,按照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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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中华人名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 YY0572——2005 5.试验方法 5.1微生物试验。
相关链接:http://www.bjaxsk.com/index001_open.asp?id=151
但是结果判断要按照卫生部《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年3月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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